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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启动发放!首批3582家企业公示

来源:丽水网  

好消息!一次留工培训补助启动发放啦!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稳就业工作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保生活、防失业、促就业功能,市人力社保局在加快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基础上,正式启动“一次留工培训补助”发放工作。市本级首批3582家企业今日起公示,公式期满后资金直补企业,具体名单详见文末。

本次补助发放采用“免申即享”模式哪些企业符合条件?发放标准如何?快来了解一下。

政策详情

1、适用对象

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受疫情严重影响暂时无法正常生产的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实施。

严重失信企业和“僵尸企业”不纳入补助范围。

2、补助标准

按单位 2022 年 4 月失业保险参保缴费人员每人 500 元的标准发放。

3、经办程序

(1)对符合条件企业实行“免申即享”(无感智办)模式,在当地政府或人社部门网站公示“免申即享”一次留工培训补助单位名单和拟发放金额,公示时间为 5 个工作日。对没有对公账户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或按“免申即享”(无感智办)模式发放的单位,可直接返还至税务部门提供的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账户。

(2)“免申即享”外符合条件的参保单位,可向当前失业保险参保地经办机构提出申请。申请需提供《一次留工培训补助申请表》和单位证照(可数据共享的无需提供)。劳务派遣企业在申报时须事先提交申请表,并有资金分配承诺和法人签名、单位盖章。

4、执行期限

政策执行期限截至2022年12月31日。市本级第一批补助企业名单与金额已出,扫描下方二维码,即可查看。各县(市、区)同步组织实施请关注当地人社部门公告。

市本级首批一次留工培训补助公示

贯彻落实《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 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发〔2022〕37 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贯彻落实国务院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政发〔 2022 〕 14号)精神,经市人力社保局审核,现将2022年市本级第一批一次留工培训补助拟发放公示名单及资金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2年6月15日至21日,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对象相关情况有异议的,可实名反映。

联系电话:0578-2139702

联系地址:莲都区人民街615号商会大厦10楼市就业服务中心

关键词: 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 严重失信企业 失业保险参保缴费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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